關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相關學院:
為做好2016年下半年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現將有關安排及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1、本次主要受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答辯和授位申請。
2、相關工作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統籌部署,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實施。
二、申請對象及申請條件
1、申請對象
本次預計申請學位的研究生以非全日制研究生為主(約300名),包括2011、2012、2013級的非全日制究生。詳見附表。
2、申請條件:
(1)按照培養方案和個人培養計劃的具體要求,修完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
(2)已于2015年7月前通過學位論文開題;
(3)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合格;
(4)已完成學位論文,且經校內外導師審查通過;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學術道德規范;
(6)已繳清全部學費。
三、工作安排
1、學校總體安排請見附件。
2、總體安排中各項工作的截至時間為完成該項工作的最后時限。有條件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合理安排相關工作。
3、注意事項:
因非全日制農業推廣碩士最長學習年限為5年,故2016年下半年是2011級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最后一次答辯機會,請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務必高度重視這部分學生的答辯工作進展,及時通知監督學生完成有關工作,并做好情況登記。杜絕因工作疏漏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業。
四、有關要求
(一)恪守道德規范
全體研究生及導師應認真學習教育部第34號令:《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及《成都信息工程大學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實施細則》。研究生應按照要求開展論文工作,導師應按要求進行指導監督。
(二)強化導師職責
1、導師是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全面指導監督學位論文撰寫、評閱、答辯工作的進展。
2、導師要加強對研究生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的教育引導,要加強對學位論文的審查,包括學術水平、撰寫規范、論文格式等。
3、學位論文必須經導師審核通過,方可正式提交。電子版論文應由導師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交,紙質論文應由導師簽名確認后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交。
4、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加強對導師指導工作的過程管理和動態監督。
(三)學術不端檢測
1、所有學位論文均須經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檢測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答辯資格:
(1)文字復制比≤15%者,可參加論文評閱。
(2)15%<文字復制比≤50%者,允許在導師指導下修改論文后再檢測一次。再次檢測文字復制比≤15%者,可參加論文評閱;反之則取消本次答辯資格。
(3)文字復制比>50%者,取消本次答辯資格。
2、以上為學校的基本要求,鼓勵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此基礎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加強形式審查
1、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除導師嚴格審查研究生論文外,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安排專人逐一對學位論文的形式規范進行審查,確保論文的形式規范符合學校和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要求。
2、學校抽查:學校將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交的論文進行抽查。
3、形式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論文評閱。
(五)論文雙盲評閱
1、為公平、公正評價學位論文水平,保障培養質量,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論文均采取校外專家雙盲評閱的形式評審。
2、學位論文雙盲評閱工作由校學位辦統一組織實施。評審專家將根據學生情況,從專家庫中隨機選取。
3、盲評論文要嚴格按照規定格式印制,盲評編號由校學位辦統一編制填寫。
(六)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會應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
答辯會開始前,應宣讀學校同意研究生答辯及成立答辯委員會的文件;答辯投票應統計無誤,答辯決議及結果應記錄詳細。
2、導師不作本人學生答辯委員,不參加本人學生的論文答辯。
(七)論文涉密
原則上,不接受未經學校定密、未納入學校保密管理體系的學位論文申請保密答辯。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下半年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安排
2、2016年下半年預計申請學位研究生匯總表
3、教育部第34號令《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4、成都信息工程大學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實施細則
5、2016年下半年____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研究生名單
6、碩士學位申請書
7、2016年下半年____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交碩士學位論文清單
8、碩士學位論文格式規范
9、盲評封面格式
10、非全日制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審批表
11、碩士學位論文論文答辯表決表
附 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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