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學院研究生課程教學實施辦法
為了維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正常的教學秩序,規范教學管理,提高教學水平,保證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課程設置
1、研究生課程根據研究生培養方案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和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設置。
2、課程分學位課和非學位課。學位課包含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非學位課包含選修課和自選課。
3、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每三年對本學科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課程設置作一次全面地修訂,補充反映該學科最新發展動向的課程,取消內容過時的課程,并將修訂后方案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執行。
4、新增課程需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后方可列入培養方案。
5、連續二年未開的課程將被停止開設,如需重新開設,應按新開課程申請辦法辦理。
二、授課計劃和課程表
1、授課計劃由開課學院根據各學科培養方案制定,填寫《 學 學年第 學期授課計劃》于每學期第13周前交至研究生處審核。
公共基礎課和跨專業的專業基礎課(如數學類課程)開設由研究生處負責管理,其余課程開設由開課學院負責管理。
2、課程的主講教師應由教授、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教師擔任。
個別優秀青年講師或博士因特殊原因確需承擔研究生課程,須經開課學院審查通過,報研究生處批準后,在具有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教師指導下方可開展教學工作。
3、研究生處依據審核通過的《授課計劃》安排新學期課程表,并于每學期第18周公布。課表一式兩份印發各學院,其中一份由各學院簽字確認后返還研究生處備案。
4、授課計劃和課程表一經確定應嚴格執行,原則上不予改變。
因故確需調整課程,應提前兩周填寫《成都信息工程學院研究生課程調整申請審批表》,經課程開課學院、承擔學院、研究生處審批通過后,方可調整。
5、課程教材的選用及訂購由課程承擔學院(含承擔公共基礎課的學院)按照學校相關規定負責實施。
三、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
1、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根據培養方案,于入學后一個月內完成個人培養計劃的制定。
研究生填寫《成都信息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表》(后稱《個人培養計劃表》)一式四份,經學院主管領導審批后,由研究生、指導教師、研究生所在學院和研究生處各保存一份。
2、個人培養計劃是監督研究生課程學習情況的依據。各學院應于第四學期末根據個人培養計劃,完成對研究生課程學習情況的考核。
3、個人培養計劃包含教學實踐、文獻閱讀綜述、學術報告三項必修環節。各學院應于第五學期末完成對將研究生必修環節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研究生處。
4、個人培養計劃一經制定原則上不予調整。
四、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考試和考查兩種。學位課均采用考試方式考核,非學位課采用考試或考查方式考核。
考試一般指堂上筆試,可采用開卷或閉卷兩種方式。
考查一般指寫報告、做論文、做實驗等考核方式。
2、命題與審核
學位課程的命題和審核由課程承擔學院負責。課程承擔學院應嚴格按照我校研究生考試試題審批程序完成試題的命制和審核。
非學位課程的命題與審核由課程承擔學院負責安排實施。
3、試卷印制與保存
1)學位課程試卷的印制與保存
學位課程試題由命題教師與教學秘書共同裝袋密封,妥善保存于學院(所)辦公室。
教學秘書于考試前將兩套試題送交研究生處,由研究生處隨機抽取一套進行考試。教學秘書將抽取的試卷和印刷單送文印中心印制,檢查印刷質量合格后,將印制試卷妥善保存于本單位的試卷專柜內。
文印中心按考試試卷印刷單要求點數試卷并裝袋密封。
2)非學位課試卷的印制與保存
非學位課程試卷由課程承擔學院負責印制與保存。
4、課程考試安排
1)公共基礎課課程考試由研究生處負責安排,其余課程考試由開課學院負責安排。
各學院應于考試前5個工作日將考試安排報研究生處,并于每學期末填寫《成都信息工程學院 學年第 學期學院研究生考試安排匯總表》交研究生處備案。
考試工作須嚴格按照學校考務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5、評分與成績登錄
1)評分工作
學位課程考試評分采用百分制,成績由“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折算“總成績”,平時成績可占總成績的20%至50%。平時成績應根據出勤情況、實踐環節、小組討論等綜合評定,所占比例及其考核辦法由任課教師開課之初向學生公布。
非學位課程考核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2)成績登錄
閱卷教師到研究生處網頁登錄成績,并打印輸出成績單一式兩份,經課程承擔學院院長審核簽章后于考試后5個工作日內送交至研究生處和課程承擔學院留存備查。
5、課程考核檔案的存檔
1)學位課課程考核由各課程承擔學院負責整理。課程承擔學院按試卷資料袋目錄(包括空白試卷、考場座次表、學生考試成績單、試卷分析表)清點資料齊全后,將試題、試卷和試卷資料于每學期第二十周交研究生處存檔。
2)非學位課程試卷和試題由各課程承擔學院清點無誤后留存備查。
五、教學檢查和質量評估
1、所有課程必須制定詳細的教學大綱并嚴格執行。
2、開課學院須于每門課程開課后的第三周,須完成《成都信息工程學院研究生課程聽課學生登記表》的填寫工作,并于開課后的第五周內將該表送交研究生處備案。任課教師按審查后的名單組織教學與考勤,凡已登記聽課人員必須參加相應考核,方可獲得該門課程學分。名單外學生聽課與參加考核,不計成績和學分。
3、各學院組織實施研究生課程教學管理期中檢查和研究生評教,以確保教學計劃順利執行。
4、各學院對研究生課程教學情況檢查,重點檢查教師上課情況與質量、學生出勤率、考核情況等,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并對教學優秀的教師和作出明顯業績的管理干部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失職者參照《成都信息工程學院教學違紀與教學事故處理條例》予以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