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管理科學與工程等四個學位授權點通過教育部專項評估



3月25日,教育部公布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下達2014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的通知》,我校參評的管理科學與工程碩士學術學位授權點和計算機技術、電子與通信工程、環境工程等3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全部通過了評估,評估結果為合格。

2014年1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制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要求獲得學位授權滿6年的學術學位授權點和專業學位授權點,均須進行合格評估,每6年進行一輪。評估工作分為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和教育行政部門隨機抽評兩個階段,其中2014年-2018年為自我評估階段,2019年為隨機抽評階段。

2014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工作是對2009-2011年獲得授權的學術學位授權點和專業學位授權點進行的評估,主要是檢查學位授權點研究生培養體系的完備性,包括師資隊伍(隊伍結構、導師水平)、人才培養(招生選拔、培養方案、課程教學、學術訓練或實踐教學、學位授予)和質量保證(制度建設、過程管理、學風教育)等。具體評估指標與內容,由學科評議組和教指委結合人才培養特點分別制訂。評估方式采取通訊評議或會議評議的方式進行,一般不進校評估。學科評議組或教指委認為確有必要的,可選擇部分學位授權點進行實地考察。評估結果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個等級。在這次公布的評估名單中,有42所高校的50個博士、碩士和專業學位授權點被評為“不合格”。根據通知要求,這些“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自發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5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除了被評為“不合格”,還有一部分學位授權點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后接受復評,復評結果為“合格”的恢復招生,復評結果達不到“合格”的撤銷學位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