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學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應取得學術成果的基本要求



一、總體原則

本要求系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時應取得的學術成果基本要求。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可在此基礎上根據本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特點制定并執行更高的具體要求。

二、研究生學術成果要求

1、學術型研究生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至少應有一篇與所學專業密切相關的學術論文公開發表或被錄用。

(2)至少獲得一項與所學專業密切相關的國際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軟件著作權或集成電路版樣。

2、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學位學術成果暫不作硬性要求。

三、研究生提前申請學位應滿足的學術成果要求

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提前申請學位均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至少應有一篇與所學專業密切相關的論文被核心及以上期刊公開發表。

2、至少獲得一項與所學專業密切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授權。

3、以上成果須于學生提出提前畢業申請前取得。

四、成果署名要求:

1、上述學術成果必須以成都信息工程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

2、學術成果研究生署名應為第一,或署名第二(導師署名第一)。

3、核心期刊以科技處認定目錄為準。

五、實施時間與對象

本規定自2018級碩士研究生開始執行。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