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學關于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實施細則
(2018年4月18日印發)
為加強學校立德樹人建設,規范教師教育行為,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教研〔2018〕1號)、《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和《四川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的通知》(川教函〔2018〕102號)等文件精神,在學校《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成信黨發〔2016〕95號)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立德樹人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堅持以人為本,發揮研究生導師在立德樹人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堅持改革創新,建立培養、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實學識、仁愛之心的研究生導師隊伍,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
二、目標任務
以規范導師執教行為為重點,強化和落實學校立德樹人建設的長效工作制度,不斷完善導師建設工作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進一步提升學校導師隊伍建設水平,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的高素質教師隊伍。
三、具體措施
學校要全面落實立德樹人的目標,必須高度重視師德建設,導師隊伍達到師德業務雙優的新局面,全方位加強全校研究生導師機制建設。
(一)明確立德樹人職責
1.研究生導師應具備過硬的政治素質、師德師風高尚、業務素質精湛。
2.研究生導師應肩負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培養研究生學術創新能力,增強研究生社會責任感的使命。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將立德樹人宣傳納入學校思想宣傳工作統一部署,實現立德樹人宣傳教育制度化、常態化,把立德樹人作為校園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之一。
1.在研究生主頁建立宣傳專欄,持續系列宣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立德樹人建設的文件。
2.凝煉優秀導師的先進事跡,通過多種渠道,展現模范導師的精神風貌風采。
3. 在學校各大宣傳平臺,對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和學科競賽成績和極具社會責任感的事跡進行展示。
(三)提供多種學習途徑
1.提供導師政治理論學習途徑,包含:黨員組織生活、師德教育講座等。全面推進思想政治、理想信念、職業道德、學術規范和心理健康教育,筑牢政治底線、法律底線、道德底線、學術底線。
2.提供導師培訓等崗前師德教育培訓途徑,實施師德教育專題講座,對新遴選研究生導師進行教師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教育。
(四)切實提高研究生導師科研水平
學校根據學科建設規劃,相應動態調整導師遴選和考核的學術成果條件,由此不斷提高研究生導師科研水平。
1.要求研究生導師在本學科領域具有明確且相對穩定的研究方向以及較高的學術水平。
2.量化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以及科研成果應取得的成績,以此作為導師遴選和考核的重要指標。
(五)全面提升研究生科研水平
切實提高研究生科研水平,導師應引導研究生培養學術創新能力和實踐創新能力。
1.導師應培養指導研究生成為項目的主要參與人。參與科研項目有助于培養研究生的科研思維能力,體驗科研成果轉化進程,加強實際動手能力和與人協作的能力。
2.導師應積極指導研究生開展國際交流,發表高水平論文,申請相關專利,出版學術專著,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3.導師應鼓勵研究生參加“中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大賽”, 提升研究生創新實踐能力,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服務國家戰略和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六)加強監督機制
1.健全師德監督體系,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工會、教代會和紀律監察等機構、部門在教師作風建設、學術規范、教書育人等方面的作用,全方位加強師德監督檢查。
2.通過常設監督信箱和投訴電話,暢通師德監督渠道,歡迎社會、學生、家長積極參與,及時糾正違反師風師德不良傾向和問題。建立健全師德重大問題報告和師德輿情快速反應制度,及時健全和改進立德樹人建設的政策措施。
3、成立研究生教學管理督導組,對研究生導師師風師德進行日常監督,通過聽課、巡查、抽檢的形式對研究生培養各環節進行質量監控和師德師風監督。
(七)完善激勵機制
1.加大表彰力度。在校內開展“優秀共產黨員”、“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評選活動中優先考慮立德樹人表現突出的老師,對師德優秀的導師進行表彰和大力宣傳。
2.完善師德表彰獎勵制度,將立德樹人表現作為評獎評優的首要條件。在同等條件下,師德表現突出的導師,在職務(職稱)晉升、崗位聘用、帶頭人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評選等工作中優先考慮。
(八)嚴格懲處機制
1.實行“立德樹人一票否決制”。將導師的立德樹人表現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并作為導師考核、評優評先、津貼發放、業務培養和職務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對有立德樹人失范行為(《關于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管理辦法》中定義的失范行為)的導師,三年內不得晉升職務職稱,不得評優評先,且當年年度考核等次為不合格。
2.對各類立德樹人失范行為,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依規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警告、記過、取消導師資格、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行政職務)、解除聘用合同、開除等處分。對涉嫌違法違紀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3.建立立德樹人問責機制。對導師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4.因立德樹人問題受到處理、處分的,按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扣發崗位工資或績效工資。
四、組織保障
1.確定組織領導。學校師德建設委員會負責學校立德樹人建設總體規劃,指導學校立德樹人建設工作,研究處理立德樹人重大事項。學校師德建設委員會組成按照《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相關要求執行。
2.形成工作合力。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各單位具體落實的師德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職能部門分工合作,齊抓共管,把師德建設貫穿于教師培養管理工作全過程,形成師德建設合力。
本辦法適用學校聘任的校內外導師以及指導專業學位的校外兼職導師,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